适用于澳大利亚公民、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海外不满25周岁的亲生子女、收养子女或继子女担保,申请永久居住权。并且申请人登陆后的前2年,需要提供住处和财政支持。
对年龄的要求:
1. 年龄小于25岁(不含),若已经超过18岁,必须是学生或者经济不独立;单身(未婚、没有同居伴侣也没有订婚);
2. 对继子女的要求:
如果申请人是继子/继女类别,且未满18周岁,为其担保的继父或继母已经与申请人的亲生父母解除关系,但是继父或继母仍对此申请人有法律责任的话,也可申请子女类签证;
3. 如果申请人是养子女:
1)收养程序在养父母成为澳洲公民、永居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之前或之后进行均可。
2)收养时,孩子必须未满18周岁(18岁以上无法申请此类签证),单身(未婚、没有同居伴侣也没有订婚);申请签证时,养父母必须是养子女的担保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