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包括正式结婚的丈夫或妻子,未结婚但同居的配偶,以及未结婚也未正常同居但有实质性关系的配偶,但不包括仅建立恋爱关系的未婚妻或未婚夫。与他人有未解除的婚姻关系,但分居一年以上,并与新配偶保持上述同居关系一年以上,加拿大法律也认为是合法的配偶,也可以申请团聚移民。未成年子女是指19岁以下无配偶, 依靠父母财政支持的子女。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团聚移民是亲属移民中第一优先顺序的项目。对配偶而言,又分为境外申请和在加拿大境内申请两个类别。对于境外申请的移民,申请时间为5到8个月时间。
担保人需要与联邦移民部签定保证合同,承诺对被担保人来加后的生活提供帮助。